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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茜: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生成逻辑、现实挑战与路径选择
日期:2025-02-15  发布人:  浏览量:

一、问题的提出

数字化转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是当下个体、组织乃至国家共同面对的最宏观的时代变迁,其通过将社会事实加以清晰化、可视化和数字化,整体驱动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解构和重塑现有的社会运行机制。在此背景下,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数字化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政策,如“十四五”规划明确擘画了“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时代愿景;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设“数字中国”,并将其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2023年2月《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进一步强调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大学作为知识社会的中心机构,是“遗传与环境的产物”,与当下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高度的同构性,因此在数字化这一时代变迁大环境下,数字化转型也已成为大学组织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大学组织体系中,大学治理是大学组织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要素,大学治理的数字化转型是大学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表征,是大学提升治理效能的驱动力量,是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大学治理有效的内在动力和发展方向,代表了大学治理创新的基本态势,在大学全面数字化转型中占据基础与支撑地位。与此同时,目前大学治理实践中也尚面临着科层结构固化、治理效率低下和主体性缺失等现实问题,将数字技术赋能于大学治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上述治理困境,增强大学治理能力。可以说,如何将数字时代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思维应用于大学治理实践中,已成为大学组织在数字化转型期实现高质量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其彰显了技术跃迁的时代趋势,契合现代大学组织变革的现实诉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现代组织治理理论与实践创新的探索。

在国家政策与实践需求的共同牵引下,学者们对于高等教育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其中,有学者聚焦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的价值、动力、内涵以及路径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如续梅认为推动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是顺应数字时代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跃升的必然选择;季凯等将数字技术赋能、数据驱动等技术要素视为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动力;肖广德等提出数字化的基础数据、环境、业务职能、组织结构及体系是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的主要内容,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实践落地需要从保障、行动与操作三条路径共同推进。也有学者将大学治理与数字化赋能相结合进行了讨论与思考,如申国昌等提出数字化赋能高校内部治理的动因包括了教育治理理念的革新、数字技术及数字平台的飞速发展,涵盖了信息采集智能化、教学育人精准化、治理决策科学化、学习办公高效化、监测评估动态化、管理模式扁平化等方面,路径应从设施、平台、主体、理念、机制等维度探求。王文章等从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推进机制、开展数据治理、建立专兼结合的信息化队伍、提升师生数字素养和技能等方面提出数字化转型助推大学治理效能提升的路径。可以说,当前学者们已勾勒出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概况,在内容与主题上已比较丰富、全面,不仅关于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基本性阐释分析层出不穷,聚焦大学治理的数字化转型研究也已逐渐浮现。

当前,我国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仍处于初级阶段,各高校积极响应“数字中国”建设政策号召,不断尝试着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大学治理领域中,探索数字技术与大学治理的融合方向。但相较于其他治理领域如社会治理、乡村治理、基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研究,当前在大学治理领域有关其数字化转型的系统性与立体化探索还相对较少,缺乏更为深刻的理论透视与现实考量。鉴于此,本研究聚焦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分析生成逻辑,总结风险挑战,并探索实践路向,以期进一步从治理维度完善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的相关研究,也进一步丰富大学治理的研究内容与视角。

二、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的生成逻辑

数字化转型包含“数字化”和“转型”两个关键词,其中数字化是动力,转型才是目标。数字化转型作为一个专业概念,最早由麦肯锡公司在《数字化转型的路线图》中提出,其最初是指通过现代技术和通信手段对金融服务机构进行转型,改变企业创造价值的方式。从治理的视角来看,数字化转型是一个通过信息、计算、沟通、连接技术的组合等方式促进治理方式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过程。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是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对大学治理手段、工具、结构、体系等进行整体性的数字化赋能,其代表了数字化时代大学治理的一种文化转型与范式变迁,旨在进一步释放大学治理潜力与效能。

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并非数字技术与大学治理两个模块的简单叠加,而是数字技术与大学治理方方面面的深度耦合与价值共生,代表了一种新型治理生态。可以说,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契合了当下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特点与需求,其生成与发展具有一定的逻辑必然性。

(一)治理困境: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内在动力

目前,我国以超常规的跨越式增长方式相继迈入马丁·特罗(Martin Trow)所定义的大众化和普及化阶段。2023年,全国共有高等学校3 074所,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4 763.1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0.2%。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各级各类大学组织面临着愈加复杂化的内外部环境。在此背景下,现代大学治理的各项事务更加分散与多变,治理边界更加模糊,大学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压力日益凸显,新的治理困境与难点亟待突破。

一是大学治理主体单一化,尚未有效建立多元主体内外共存的关系结构。在当前“善治”目标与思想的指引下,大学治理的核心指向是使利益相关的各主体实现合作与共同治理,但目前在我国大学治理实践中,仍然存在如行政权力过大、师生权益边缘、社会参与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可以说,以“共治”“善治”为目标导向的大学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新型关系网络与互动模式尚未有效建立。二是大学治理对象更加复杂与多样,传统的感性化理念与经验式决策已不再适用。自中世纪大学诞生以来,传统大学治理效能主要得益于个体的管理经验、学术影响力和组织制度化建设。随着现代大学职能的不断丰富与拓展,大学内部决策、政策制定和规划出台等愈加依赖科学依据,即依托现代化智能技术为大学组织制作的“数据画像”,进一步打破经验管理的桎梏。但由于我国大学治理中的科层制色彩浓厚,行政条线过于强化,使得获取治理所需的必要而全面的信息较为困难,因此一定程度上存在决策失误的风险。三是大学信息公开力度与透明度不够,数据孤岛现象不断加剧。由于大学不同主体之间、部门之间存在天然的物理界限,加之学校信息公开力度与透明度不够,使得不同大学治理主体、部门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信息共享性不充分等问题,大学治理中的数据孤岛现象逐步浮现与加深,大学治理科学化、理性化决策由此面临着深层次障碍。四是多元主体或部门间的互动渠道与协商机制不健全。自下而上的意见表达、传递以及信息收集、存储、处理与反馈机制在大学治理实践中尚不健全,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所必需的协商机制也相对不足,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多元主体在大学治理中的参与度与协同互动,不利于大学治理效能的提升。可以说,随着现代大学治理的复杂性与模糊性的逐渐加深,大学治理实践更加需要将新兴数字技术嵌入传统治理流程、内容、范式中,在凸显共享性的数字信息资源、智能化的治理平台与软件系统等的共同助力下破解当前的治理困境,实现治理效能的优化升级。

(二)数字赋能: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技术支撑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元宇宙等前沿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与革新,以网络社会为基础的泛在化社会样态已逐步形成。大学作为知识社会的中心机构,泛在化社会的数字技术与智能化程度已深植到大学治理场域,推动与支撑着数字化时代大学治理理念、方式与模式的持续创新与变革。

其一,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拥有超强的数字集成能力与计算能力,其能够快速储存并加工存在于大学治理真实场景中的海量信息和数据,形成新的数字信息空间,在此空间内,治理主体能够洞悉治理现实场景与事件背后所蕴含的深层逻辑。其二,区块链具有数据难以篡改的特点,其所记录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并可实现信息的部门间共享,这将有助于缓解当前大学治理中的“数据孤岛”现象。另外,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点还将进一步支持大学组织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有助于提高治理的公开透明度。其三,移动互联网等终端技术为“缺场”治理提供了空间,使大学治理线上线下融合式联动成为可能。比如借助微信小程序、公众号、微信群等,可以将多元化的治理主体汇聚在一起,治理主体可以随时随地发出声音、提出个性化诉求等,同时治理主体之间也可以便捷化对话与互动,这使得大学治理突破时间与空间的局限性,进一步拓展了大学治理边界,形塑了大学治理的弹性空间。另外,人工智能也为提升大学治理效率以及智能化水平提供了重要支撑。人工智能具备深度学习自主建模能力,模拟人类决策的专家系统以及人机交互功能等,将其运用于大学治理中将有助于梳理与解析大学治理过程中的复杂化问题,辅助大学治理相关主体制定出科学化决策方案。具体而言,深度学习在自然语言处理、图像及语音识别方面具有优势,这将有助于提升大学治理决策的科学性与精准性。专家系统具有人类专家的知识储备,在推理程序的作用下,其能够运用相关逻辑规则开展模拟人类专家的决策。人机交互赋予计算机类似于人类的表达、理解并生成各种情感特征的能力,其能将数据分析与治理主体的认识、判断、情感等具体行为和状态结合起来,使得治理主体与计算机之间能够开展深层次交流,人机交互下对于治理场景、事件的分析以及对于治理主体需求的洞察都将更为贴近真实。

(三)增量改变: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的价值牵引

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大学治理带来了大学治理体系中其他传统要素难以提供的增量变化,其通过数字技术的全面赋能推动大学治理从碎片化向整体化转型,提升了大学治理的科学性、智慧性。

首先,促使大学治理结构扁平化,进一步实现大学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并提升多元主体间的连通性。一方面,网络技术使得数据信息在大学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便捷、高效互通流动成为可能,打破了大学组织传统威权管理模式下自下而上或者自上而下的信息渠道,构筑了打破时空局限的新型网络结构。正如凯文·凯利(Kevin Kelly)所言,“信息技术将加剧‘分布式、去中心和自组织’的演化与发展”,大学治理结构也将在数字时代朝向非科层、非中心的扁平化、网络化结构转换。网络结构所具有的强大传播、整合和监督能力为大学组织带来更为强大的资源链接、多维协同能力,这将进一步增强大学自身的发展活力,提高大学组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耦合程度。另一方面,数据的开放共享能促进大学治理主体结构的多元平衡,进一步拓展“包容性”治理主体范畴,并促进大学多元主体之间的连通性。多维度、多层次的教育数据的开放、融合、共享使得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等不再处于信息权力和话语权力的边缘,多元主体在大学治理中将获得平等开放的参与权,其自主性和创造力得到进一步的释放,因权力配置与运行而造成的不同层级主体之间的紧张关系和对立情绪也得到有效消解,大学治理效率因而得到了强化与提升。同时,互联互通的数字技术将不同治理主体连接成一个数据整体,通过厘清不同主体的角色定位、探索不同主体有效互动的规律和模式,进一步提升大学多元主体间协同合作的可及性与响应性,使得跨越式的决策、执行与监督成为可能,进而重塑着数字化时代大学多元共治的格局。

其次,无缝隙、不间断、精准化的技术治理空间的形成进一步推动大学治理决策科学化。一是数字技术通过联结、贯通、整合各类大学治理数据,为大学精准治理和科学决策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能够进一步消除大学治理中的信息不对称障碍,这将使“拍脑袋”决策和“黑箱”的传统管理转化为可视化、透明化的现代“数治”,有利于增进大学多元主体对于大学组织的信任与理解,提升大学主体的归属感与组织认同感,为大学“善治”的实现提供可能。同时大数据技术为进一步洞察事物的内在联系与发展规律提供了重要解析工具,这使得大学治理的“靠前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有助于减少大学治理成本。二是信息技术的编码和转译进一步将大学治理过程具象化、视觉化呈现,加之技术的多样性和层次性丰富了治理主体的感官和触觉,这都将增强治理主体对治理事务的理性认识,使得清晰的治理思路、优化的治理程序与流程都将成为可能。三是智能化的数字技术一方面能通过有效汇集、整合多元治理主体不同的看法、意见与诉求形成大学治理的集体智慧,另一方面也能为个体提供不在场行动的可能,诸如线上参与等形式进一步拓宽了大学多元主体参与大学治理的途径,这将有效提升多元化主体参与大学治理的存在感和获得感。四是智能数字技术能够以数据挖掘、算法技术、模式识别等方式模仿人类的思维方式,其逐渐从外在的“工具”转变为参与的“自我”,能够作为治理活动的参与方为大学治理规划路径、提供方案,进一步提升大学治理的智慧化水平。

最后,拓展大学治理边界。一方面,数字技术有助于明确政府在大学治理中的权力边界,进一步消解政府权力过于集中与强大的弊端。在数字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政府将对大学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以及政策制定等有更为清晰的认知,与此同时,社会组织与公众也将拥有多种渠道来获取信息进而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与约束,这都有助于塑造政府“引导者”“服务者”的新形象,重建政府与大学的权力生态关系。另一方面,数字技术有助于融合大学组织内部各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在数据治理赋能下,高校不同部门之间数据的开放范围、共享程度、管理标准等进一步规范化,权责交叉、责任模糊现象得到改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的治理新格局进一步形成,大学治理的有序性与高效性进一步得到体现。

三、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面临的风险挑战

数字化转型的内在支撑是技术手段或工具。而技术的本质是一种符号标识,其自身带有天然的局限性,“数据垄断”“算法霸权”“信息茧房”“知识鸿沟”等都是数字化时代出现的新问题。如是,大学治理的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也必将面临一些风险挑战。

(一)数字技术的工具理性与大学治理的价值理性存在耦合偏差

“理性”是“把握事物规律的尺度和人类活动的根据”。20世纪初,马克斯·韦伯将“理性”划分为“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在此框架下,数字技术支持下的技术治理遵循的是去人性化的工具理性,其强调科学和技术在认识和改造世界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学作为高深知识生产与传播的现代性组织,其肩负着发展人类精神和文化、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责任使命,追求公共价值的最大化即价值理性是其赖以存在与发展的重要目的。在数字技术所推崇的数据理性的影响下,大学治理将有可能掉入强调目的性与工具性的“技术陷阱”,致使其自身所追求的价值理性发生一定程度的偏移。具体而言,一方面,在数字技术工具理性的影响下,大学治理主体的价值理念与行动选择将逐渐被技术逻辑所主导,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受到一定程度压抑,在参与决策过程中,治理主体的批判意识以及对他人的责任感将受到来自“技术专家”的控制与影响,致使治理主体丧失了对真实治理活动与实践的感知和理解;另一方面,由于技术的标准是唯一的,这也将导致治理主体原本多元化的行为取向与观点将不断趋于同一,在此情景下,大学治理所追求的自由、民主、包容等一系列价值目标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侵蚀与消解。另外,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的不断深入,大学之间的竞争也愈演愈烈,大学组织的理性不断受到来自指标、数据的影响,在这一现状之下,数字技术的加持将使得大学处于更为浓烈的工具理性氛围之中,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大学对于指标、数据的过度依赖与追求,如只重视对于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而忽略与数据来源主体的对话、交流,使得大学治理过程中价值的、情感的成分被剥离,缺乏该有的温度与德性,陷入“数据伦理”困境之中,从而消解大学治理工具与目标的耦合度,损耗数字技术赋能大学治理实践的效能与价值。

(二)数字化转型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制约着技术价值的充分释放

制度、组织与技术三者的关系是紧密相依的,沃尔科夫等提出技术嵌入理论,认为只有技术与制度能够充分互动,技术才能够成功引发组织变革,否则,技术不仅无法改变传统体制,反而会成为一种新的阻碍。数字技术在大学治理中具有创造发展新空间、新动能的优势与能力,但如果大学组织缺乏必要的机制准备与保障予以跟进,那么数字技术的价值将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其一,数据使用标准制度尚未建立。大学治理涉及大学事务的多个领域,因此存在着多类型、多维度与多层次的数据信息,这些数据信息的获取、流转、储存、分析和应用过程较为复杂,因此需要有统一的数据使用标准与流程来对其予以规范与管理。然而,大学组织在数字化转型之际,并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数据使用与管理制度,使得大学治理中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难以得到较好的保障,这将制约数字技术对大学治理的赋能效果,使作为治理工具的数字技术作用发挥受到限制。其二,数据共享交换保障机制尚未落实。数据共享是发挥数据潜力、促进实现大学公共利益的重要方式,也是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的大学治理观的重要路径,对于打破高校内部“数据孤岛”现象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高校的数据共享与交换机制尚未真正落实,数字技术也尚未获得一个全面互通、开放包容的生存环境,这导致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现象仍然存在,跨部门间的协作协同行为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其三,治理主体的数字化素养培育机制尚不健全。大学治理数字化要求大学治理主体以数字化思维与行动方式参与到治理过程中,可以说,大学治理的数字化转型依赖于治理主体所掌握的能够适应数字化环境、驾驭数字设备与技术以及开展数字化行动的能力。但目前多数大学治理主体对于数字化技术的认知有限,数字化素养也较为缺乏,这将给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带来行动主体层面的挑战,影响着数字技术在提高大学治理效率中的应然作用。

(三)数字技术嵌入大学治理过程存在安全风险与兼容适配问题

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旨在通过技术嵌入治理过程完成大学治理效能的升级,但作为人工力量的技术内含着风险色彩。因此,大学治理的数字化转型过程存有一定的风险性。一是信息、数据的安全风险。大学信息系统蕴藏着海量的数据信息,诸如网络攻击、网站篡改、信息窃取等仍然不断威胁着学校公共信息安全,给大学治理增添了不稳定性。此外,由于大学治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权力势差,不同主体所拥有的数据资源也具有不对等性,这种不对等显化到现实中即为信息不对称、数据霸权等现象。二是信息、数据本身的无序化风险。正如约翰·奈斯比特所言,“失去控制和无组织的信息在信息社会里不再构成资源,相反,它成为信息工作者的敌人”。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近年来信息失序的速度加快、规模扩大,大学治理中信息失序问题将会导致大学内部的信息上传下达的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进一步会导致大学组织信任危机的产生,加之复杂的数据归集、统计、分析过程,使得大学治理的决策和结论往往被包裹于一般大学主体难以感知的程序之中,即其既无法充分理解其技术原理,也无法评价和验证其公正性,这使得因数字化技术手段的使用所带来的“治理黑箱”现象逐渐凸显,导致了一些大学治理的参与主体进入了埃米尔·涂尔干所谓的“失范”状态,对治理结果产生强烈的不安和不信任感,那么大学的治理文化、氛围等都进一步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另外,数字技术应用于大学治理还将存在一定的兼容性匹配问题,即技术与治理能否相互适应、彼此兼容。一方面,大学组织的治理环境具有复杂性,强调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治理技术与多元化、复杂化的治理场景和事实之间存在一定错位与矛盾。在某种程度上,治理技术对于理性、程序的强调将降低其灵活性,致使其与治理事实与实践缺乏必要的柔性互动。在此情形下,治理多样化的需求将无法被精准有效回应。另一方面,技术的出现与其在治理中的应用存在时间差,大学组织结构、制度安排的更新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这种迟滞势必会使得技术嵌入大学治理过程受制于传统组织刚性约束下的部门壁垒、制度路径依赖等固有体制性与制度性弊病,进而无法完全实现与大学组织制度环境的有效对接。

四、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的路径选择

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追求的不仅是对当前大学治理的补充与完善,而是要站在新的技术起点之上,积极响应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的要求和进展,开启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大学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是以技术理性引领的大学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但除了依托技术赋能,更需要与之匹配的价值理念、组织设计以及全方位的器物与人力资源等多层面的支撑与保障。

(一)形成数字化思维模式,做好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

在数字化时代,是否具有数字化思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数字化转型能否成功。数字化思维是一种以虚实共生为表征的思维方式,不仅具有主体性、交互性和协同性,更具有创造性和构想性。在大学治理中运用数字化思维将引导大学治理摆脱经验式治理的桎梏,走向以数字技术为驱动的人机协同、创新开放的治理新生态与新格局。一方面,高校管理者及多元治理主体要具有数字化思维与认知。促进数字技术赋能现代大学治理,管理者对这一过程的认知、理解以及承诺至关重要。因此,高校管理者要树立起数字化治理观念与思维,改变以往对技术的纯粹工具性认识,真正从心底接纳新的数字技术,将数字新技术提升至管理主体或管理本体的高度。另一方面,数字化转型离不开学校师生的共同关注与参与,因此学校管理者也要引导师生员工接受和采用新技术,通过在日常学习与工作中形成数字化思维进而逐渐提高对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的认知与认同感。此外,受传统、历史、文化以及价值观等因素影响,人们对数字技术的感知及应用往往具有“碎片化”特征。在大学治理对象愈加复杂化的现实背景下,数字技术自身所携带的潜在风险将被进一步放大。因此,需要不断在大学治理过程中推广数字技术的使用,并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系列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减弱大学主体对数字技术嵌入大学治理过程的顾虑。

在思维与认知达成目标的基础上,管理者需要进一步制定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的顶层规划。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是个系统工程,顶层设计在其中发挥着基础性与引领性作用,能够给予数字化转型的各参与主体行动准则和路径方向,并规范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发展轨道。首先,制定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发展愿景。这一发展愿景主要包括的是大学组织在未来数字化环境中的治理模式与样态,在很大程度上这一愿景能够为大学治理数字化变革提供方向导引,并且其能够作为良好的沟通工具,将组织的数字化变革实操意图简洁、精炼地传递给学校相关主体。其次,确定实施数字化变革的领导层与团队。数字化转型是对大学组织方方面面产生深刻影响的深层次变革,其具有持续性、整体性与复杂性,离不开强有力的人力支持。富有洞察力的领导层与团队能够敏锐捕捉到数字化时代的环境变化与外部需求,识别不断更新的数字技术对于大学组织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价值。在此基础上,其进一步根据大学组织自身特性做出适切的数字化转型战略与方案,并对整个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过程进行科学统筹与规划,保障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的过程顺畅、结果有效,因此需要在顶层设计中对所需的相关人力支撑做出必要阐释。最后,要做好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战略实施的具体方案。不同于较为宏观的数字化转型发展愿景,具体实施方案是对发展愿景进一步可操作、可实践的设计,需要注意的是,要保持数字化转型发展愿景和战略实施方案的一致性,以此避免数字化转型战略定位和实施之间出现脱节。

(二)提高组织敏捷性,优化大学组织架构与制度规则以适应数字化战略

数字时代的大学治理转型既要关注治理思维的重构、宏观的顶层设计与规划,也要关注具体微观的治理过程和机制、规则与程序。有研究指出,组织数字化转型成败的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组织的敏捷性及适应性。组织敏捷指组织感知环境变化并作出具有前瞻性快速反应的能力,大学治理活动的敏捷性主要由大学组织架构与相关制度规则来共同推动。

首先,更新大学组织架构设计,形成数字化赋能下更“扁平”和更开放的组织架构。考虑到大学组织架构的科层属性,纵向层级是其典型特征,为了更好地全面统筹推进数字化转型业务,需要增设负责数字化转型和创新的横向职能部门,定向负责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的相关事务,如大学治理数字化水平评估、治理数字化资金投入、数字化改革项目的实施落地与反馈等。横向专门化职能部门的设置将为大学纵向各个部门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数字能力支持,并且因其部门定位与属性,其能够收集到较为全面的数据、信息与资源运用到大学治理的数字化转型中,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大学组织“条块分割”现象而带来的各种壁垒问题,其通过提高大学治理决策的科学化与精准化,进而实现组织敏捷性的提升。

其次,更新大学治理制度规则体系。在数字技术驱动下,大学治理秩序和规则体系需要及时更新完善。整体性、系统性制度规则的有效制定能够对数字技术带来的潜在风险和信息资源进行规范和协调,有助于避免数字技术对大学治理的凌驾与裹挟,破解信息技术应用的限度及风险。一是要以明确的制度与规则为技术的适用领域、适用事务以及适用情境做出规定与说明,从多方位明晰技术的使用边界,警惕技术万能论,为技术能充分发挥其真实价值奠定基础与前提。二是要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数字技术运用于大学治理过程是权力运行的一种表征。为了防止技术赋能大学治理过程中因权力异化而引发的大学治理效率低下,需要对数字技术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比如数字话语筛选、数字算法纠偏、数字漏洞监测以及数字责任追究等,以保障数字技术的赋能过程透明化与规范化。三是建立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相关行动者的行为规范与守则。一方面约束好多方行动主体自身的权力与行为,另一方面也为不同行动者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与冲突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三)做好数据工作,厘清数字技术的应然风险

数字化转型的关键驱动要素是数据,如何尽可能多地获取多元、综合的数据并对其进行科学理性的分析和储存以作用于大学治理实践,必然是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中的关键性议题。

一是利用数字技术对数据进行定期全面的采集与挖掘,并通过对其开展结构化和逻辑再现等处理,进一步将复杂无序的原始数据凝练为具有条理性、清晰性的有用信息,以实现规避数据安全风险、提高数据可用性与科学性的目的。与此同时,还要积极制定数据标准,并依据统一的数据标准建设学校治理数据资源库,一方面为日常治理提供数据使用基础,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复盘、反思治理实践提供相关依据。二是对采集来的数据进行规范的智能化深度分析,除了进行一般性的统计分析外,还要拓展至动态监测、趋势研判等功能,并且要努力将算法和运行程序固化成软件模块,为大学治理的相关事务决策提供持续性、可检验以及可溯源的有价值参考信息。三是可视化呈现数据分析结果,将专业性较强的数据分析结果转化为治理主体可理解、可解读的图表与报告,扩大数据分析结果的受众群体,提高数据分析结果的使用价值。四是提升数据在各部门、各治理主体间的交互性和共享性。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建立数据共享平台与机制,着力健全规范数据流通共享标准;另一方面要持续加强数据信息的公开透明力度,强化数据安全方面的系列保障。

(四)持续推进高校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学校相关人员的数字思维、技能和素养

纵观世界各国发布的有关数字化转型的教育政策与行动,“基础设施建设”是重要聚焦点。2022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要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化基础设施是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基石,是指在5G、云计算、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的驱动下,支撑大学治理整体形态朝向数字化转型的基础设施,具有技术性、连接性和渗透性特征。具体来看,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高校可以部署高速率、高可靠的全光网络,为校园内的人事物提供随时随地的接入,支撑多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流转;在数据与算力基础设施方面,高校要持续创建公共数据共享利用体系,推动高校数据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之间的流通共享,同时也要加快建设数智融合的算力体系,为大学治理数字化提供充足的算力资源。

另外,在数字化时代,治理主体运用数字技术的能力也是影响治理效能的重要维度。因此,提升治理主体数字化能力与素养将是大学治理数字化转型需要关注的重点。其一,从认知与思维着手,提升治理主体对于数字化的认知度、接纳度与敏感度,使其充分认识到数字化的价值与功用,在大学公共事务治理中关注数字化、适应数字化。其二,聚焦技能与素养,依托自觉学习与外部培训,重点塑造与提升治理主体的信息搜索能力、数据分析与管理能力、数据沟通与协作能力等,使得治理主体从接纳数字化走向驾驭数字化。另外,治理主体的数字安全意识与伦理规范也要注重引导与培育。其三,形成关于数字化培训的制度框架体系,提升日常培训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一方面,统筹制定治理主体数字素养发展规划,另一方面,可以结合学校整体的数字化建设进程与规划,研究制定具有普适性的治理主体相关人员的数字素养框架体系标准,形成操作性强的具体指标。

来源:《中国高教研究》 2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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